美联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美联股份资讯
2024-04-30 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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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873980 证券简称:美联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的议案》,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挂牌新三板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和程序,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结
合《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为“《公司章程》”)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指公司能够实施控制的各被投资企

业,包括拥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或权益性资本虽不足50%但拥有
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为“子公司”)直接实施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依据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为获取
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
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具体包括:独资
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对现有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
基础设施的建立和技术改造等基建、技改项目、证券投资、风险投
资、固定资产投资等。

第四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适应性原则: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
模适度,量力而行,要与公司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最大
限度地调动现有资源;

(三) 组合投资优化原则: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
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
组合的最优化;

(四) 最大限度控制风险原则:对已投资项目进行多层面的跟踪
分析,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趋势的变化及企业自
身微观环境的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提出对策,
将风险控制在源头。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投资事项作
出决策。

(一)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负责公司与子
公司投资事项的审核与批准。

(二) 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的审核
与批准。

(三) 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按照其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范
围,负责投资项目的审核和批复,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与子公司是投资管理的责任单位。

(一) 投资发起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预
算;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调研、策划、论证、报批、备案、
跟踪。

(二) 财务部为公司投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公司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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