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3971 证券简称:银河股份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8,007,896.7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37,5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37,5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9,75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霍巧红女士、李红斌先生、王永清先生认为,公司 2023 年度
公告编号:2024-021
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霍巧红女士、李红斌先生、王永清先生对公司本次利益分派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二)《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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