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873968 证券简称:杰西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杰西慧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杰西慧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杰西慧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
主体与公司关联方发生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
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四)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
第五条 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
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对关联人的实质判断应从其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
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制度第七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1)父母;(2)配偶;(3)兄弟姐妹;(4)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5)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五)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第九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根据与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具有本制度第七条或者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七条或者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第十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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