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雪:股东大会制度
富瑞雪资讯
2024-04-24 17:52:3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873964 证券简称:富瑞雪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富瑞雪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修订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富瑞雪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富瑞雪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富瑞雪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

(十六) 审议批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担保;

(五)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股转公司”)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
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免适用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二)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第五条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
内举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
会。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公告。

第八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