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8
证券代码:873957 证券简称:驭腾能环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章程》已经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修订。
二、章程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anxiYutengEnergyEnvironmentalProtectionTechnology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一方中港国际B座6层604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8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坚持创新引领,打造一流节能环保企业,为客户提供更加先进、可靠的能源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发扬“埋头苦干,开拓创新”精神,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致力产业报国,助力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员工与社会的和谐共赢。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
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机械设备 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大气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 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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