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0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73956 证券简称:久恒智循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徽久恒智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安徽久恒智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 司计划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之间 开展保理业务,签订《数字信用凭据项下线上供应链电子保理业务合同》及其 配套/附属文件,本次公司在该协议下所约定的应收账款271万元转让给工商银 行,并就转让的应收账款签署相应的保理合同。
本次保理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支行签署数字信用凭据项下线上供应链电子保理业务合同议案》,同意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保理合同。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上保理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权限如下:
(一)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作出的单笔购买、出售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超过30%的,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低于5%的,由董事长决定。
公告编号:2023-005
(二)公司对外融资事项。董事会有权决定单笔或一个会计年度内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贷款或其他融资事项。超过50%的,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保理金额2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比例为6.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5.5%。因此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理业务的相关说明
本次保理业务纯属公司正常商业行为,公司与保理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保理业务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保理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周转更加灵活,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安徽久恒智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安徽久恒智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