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5
关于安徽久恒智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安徽久恒智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安徽久恒智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1、关于公司业务独立性。控股股东安徽省昆冈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包装生产,关联方慧通物流为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系公司采购设备到客户所在地组装的中间环节。请公司:(1)分析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占比,是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原因,销售费用列支项目、金额与获客模式的匹配情况;(2)说明其业务拓展的具体方式,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获取商业机会的情形,说明公司客户与关联方的客户是否重合,是否系关联方客户指定,分析公司是否具有独立获取客户、面向市场的能力;(3)说明其期后新客户拓展及老客户维系、收入实现、盈利情况。
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对销售费用及与获客模式的匹配性、公司客户与关联方客户是否重合、期后业绩等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公司业务拓展、获客
模式、独立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固定资产、存货核算。公司申报文件、首轮反馈回复中显示,公司通用周转件均为自制,计入固定资产、分3 年进行折旧计入成本。请公司:(1)按木质包装箱、木质托盘、塑料包装箱分别披露租赁、销售的金额、成本、毛利(率)情况;(2)结合商业逻辑、合同约定、周转件毁损报废周期情况,分析将自制周转件计入固定资产、折旧期限确定的合理性;在折旧期限内提前报废周转件的情况及处理方式,超过折旧期限周转件的使用情况;如周转件、内包装易毁损、更新周期较短,未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的合理性;(3)①说明销售的周转件及内包装物如何与租赁所用周转件、内包装物区分,会计处理的差异;②说明公司存货核算内容,期末存货明细仅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未见周转件,用于销售的周转件是否系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的周转件,销售业务是否系固定资产清理,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同行业处理惯例;③说明销售业务的合同是否系租赁业务承继签订、是否系租赁客户转销售客户、是否应将计入固定资产的周转件作固定资产清理进行会计核算。
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重点说明对自制周转件的会计分类及核算、销售周转件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核查。
请你们在 5 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
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向我司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我司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反馈工作,我们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二○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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