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2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73955 证券简称:奥星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奥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子彦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山东豪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欧力士融资租赁(青岛)有限公司签署《融资回租合同》,融资金额人民币不超过 300 万元,融资年利率 4.77%,保证期限为 24 个月,具体内容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该融资租赁的担保方式为: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子彦先生及其配偶杨秀娟女士、总经理徐会星
公告编号:2024-050
先生、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子庆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关联董事陈子彦、徐会星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正常所需,子公司山东豪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向欧力士融资租赁(青岛)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人民币 300 万元整,公司拟与欧力士融资租赁(青岛)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之日起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胡金宝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吕维芳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负责人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拟聘请胡金宝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50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奥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山东奥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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