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9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3951 证券简称:泰禾环保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8 月 1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8 月 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收到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出具的开庭传票(案号
(2024)内 0623 民初 1391 号),开庭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9:00,应到处所: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第六法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房军贤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内蒙古润阳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8
法定代表人:华根节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自 2023 年 4 月 7 日,被告内蒙古润阳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多次
购买脱盐水、软化水、超纯水、中水回用设备及水淬污水全膜法净化系统,总价值为 3143 万元,原告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交付了设备、进行了安装调试并通过验
收。止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原告累计向被告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3 万元,
被告已向原告支付设备款项 1871.5 万元,尚欠原告设备款项 1271.5 万元,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欠款,被告以种种借口为由拒不支付。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271.5万元及利息(以1271.5万元为基数,按
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自
2024年4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
2、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无。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公司作为原告且尚未开庭,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8
本次诉讼系公司作为原告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聘请的律师正在积极沟通处理,开庭后将根据判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财产保本申请书
3、诉讼保全网络查控申请书
4、《开庭传票》
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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