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环保: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泰禾环保资讯
2023-02-17 19: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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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17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环保”、“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主办券商”)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推荐业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我公司对公司的业务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合法合规情况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泰禾环保申请股票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淄博泰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或“泰禾有限”)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12月30日在淄博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依 法 注 册 登 记 , 领 取 了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703217060212762”的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国融证券成立了推荐泰禾环保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要求,于2022年4月份起进驻公司,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涵盖的期间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状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及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对外投资、财务与会计、

公司的组织结构、内部控制、业务与发展目标、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通过上 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二、挂牌公司符合挂牌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前身为淄博泰禾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29日。



2016年12月1日,泰禾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泰禾有限以2016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公司全部5名股东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淄博科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淄科信所审字(2017)第71号),经其审计,截至2016年11月30日,泰禾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27,398,109.62元。



2016年12月12日,公司的全体发起人房军贤、李鹏(大)、李鹏(小)、淄博科浩热能工程有限公司、尹飞共同签署《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16年12月26日,山东博华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博华综评字(2016)第53号《淄博泰禾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1月30日,泰禾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2,964.55万元。2022年12月16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复核,出具了鲁正信评报字(2022)第Z162号《对山东博华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博华综评字(2016)第53号<淄博泰禾实业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项目涉及的淄博泰禾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之复核报告》,复核结论为“经复核,复核人员认为原山东博华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博华综评字(2016)第53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遵循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中评协

[2011]227号)的要求;评估报告格式基本符合报告出具时的规范要求;评估目的较为明确;评估基准日的选取恰当;遵循了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依据基本符合一般的评估操作要求;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取值依据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实施的评估程序基本到位;委估资产复核结果与原《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差异较小,原评估结论基本合理;且净资产评估值高于账面值,不存在评估结论妨碍委托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审计后净资产进行折股的事项。”。





2016年12月28日,山东仲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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