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8
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
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环保”、“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以及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和信所”)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山东泰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格式 内容
黑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一)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指标。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7 月公司的营
业收入分别为 27,092,613.05 元、20,607,734.71 元、36,314,369.78 元,2020 年和
2021 年亏损,净利润分别为-255,790.19 元、-203,629.40 元,2022 年 1-7 月增长
至 5,188,038.91 元。2020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100,510.73 元。
请公司:(1)结合现有商业模式、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补充说明挂牌目的;补充说明挂牌后每年将新增的成本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新增的内部规范成本、中介机构费用等,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获取现金流能力等分析公司是否能够承担公开市场的相关成本支出、相关支出的资金来源;
(2)补充披露公司成立时间较早,业务规模仍较小并亏损的原因,只开拓中西部市场是否能支持公司今后业绩稳定性及成长性,2022 年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偶发性,应对业绩规模小及亏损的措施的是否可有效执行;说明是否具备获客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及最新开拓情况,结合行业状况、市场前景、市场地位、核心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未来盈利增长点、业务发展规划、获取现金能力、期后合同签订及目前在手订单情况、期后收入、净利润、现金流情况等,充分分析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3)按照公开转让说明中公司业务中的主要产品和服务补充披露各期收入构成情况,并说明与现有收入构成之间的匹配关系;
(4)按照《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补充披露 2021 年业绩下
降、2022 年 1-7 月业绩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020 年无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收入、2021 年除盐水处理系统和净水处理系统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2022 年 1-7 月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大幅增长,无除盐水处理系统、浓缩分离收入,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收入下降的原因,进一步解释各产品报告期收入大幅波动的原因,公司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风险;
(5)说明收入确认方法与产品类别的对应关系,补充披露不需要安装的膜
材料及配件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条件、依据;对于膜集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和运营维护,结合合同签订情况说明是否满足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结合膜集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业务实际情况补充披露具体如何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说明各报告期该类业务合同数、平均完工周期,说明履约进度确认的依据,具体内外部证据,相关内控措施是否完善并有效执行,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准则规定,是否谨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利用时段法调节业绩的情况;
(6)补充披露各产品毛利率各期波动的原因,进一步解释 2021 年综合毛
利率上升,2022 年 1-7 月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毛利率波动与可比公司趋势相反的原因,公司毛利率水平及变动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7)请主办券商、会计师:①核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结合同行业类似规模的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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