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3950 证券简称:哈德胜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哈德胜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哈德胜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哈德胜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哈德胜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公司 2024 年的经营资金使用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8
特此公告。
深圳市哈德胜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培登 王军 徐锋睿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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