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8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73945 证券简称:华源电力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武汉华源铸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贷款续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银行贷款续贷情况概述
武汉华源铸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行申请信用贷,借款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2023年10月25至2024年10月24日,年利率:4.62%;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上述贷款办理续贷一年,借款金额:人民币 500万元,年利率:3.66%。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申请信用贷,借款金额:人民币600万元,借款期限: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1月23日,年利率:3.45%;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上述贷款办理续贷一年,借款金额:人民币 600万元,年利率:3.1%。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续贷情况具体以银行审批通过为准,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贷款续贷的必要性
公司已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同意对上述贷款进行续贷,贷款续贷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是合理的、必要的。
三、该贷款续贷的必要性以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贷款续贷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9
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备查文件
《武汉华源铸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武汉华源铸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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