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73945 证券简称:华源电力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武汉华源铸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方式召开。(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3-013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945 华源电力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已制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已制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武汉华源铸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3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财务部已制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 2023 年度工作安排为基础,分析预测了公司面临的市场、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的历史数据、现有的经营能力和公司经营发展规划,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秉持稳健、谨慎的原则,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上述议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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