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2
证券代码:873935 证券简称:世林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世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2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000.00 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 450.00 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上市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LED 灯具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LED 灯具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14,465.88 14,465.8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79.42 3,365.39
3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 2,400.00
合计 20,945.30 20,231.27
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领域。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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