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宇检具:出售资产的公告
若宇检具资讯
2023-04-26 2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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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73933 证券简称:若宇检具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若宇检具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上海鲲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鲲顺”)持有的上海鹏犀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犀”)26%股份以 31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张平。上海鹏犀注册资本 1200万元,认缴 1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为: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在计算上述比例时,如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此次出售上海鹏犀 26%的股份,上海鲲顺持有的股份由 51%变为 25%,导致
丧失控制权。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054,237,907.86元,净资产为 411,609,045.72 元,上海鹏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3,404,565.06 元,净资产为 7,079,368.55 元,占上述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27%,占资产净额比例为1.71%。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公司不存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构成《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适用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
内部转让子公司上海鹏犀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平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 7866 弄 2 号楼 1006 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上海鹏犀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类资产□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格路 767 号 2 幢 2 层 C 区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上海鹏犀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 1200 万元人民币(已全额实缴),
设立时间 2021 年 08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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