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公告编号:2024-053
证券代码:873919 证券简称:天演维真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天演维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浙江天演维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天演维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天演维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勇、黄中生、李建琴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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