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7
证券代码:873910 证券简称:北京检验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北路 69 号院金隅科技大厦五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凤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2,552,3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投资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方,发行股票总数不高于41,41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4,935,000 元。本次发行为对象不
确定的发行,发行对象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本次增资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审计、资产评估基准日,增资价格不低于评估基准日经备案的公司整体评估价值确定的价格,并根据国有资产交易相关规定,以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投资方的最终结果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1,255.2316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对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1,255.2316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安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未对股东优先认购安排作出明确规定,本次股票发行旨在进一步加快公司发展,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以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损害现有股东利益情况,本次股票发行对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1,255.2316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投资方的相关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的准备、递交、签署等;
(2)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股票发行所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有权审批主体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的准备、递交、签署等;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或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本次股票发行具体方案,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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