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4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73892 证券简称:昊诚锂电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武汉昊诚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昊诚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武汉昊诚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聘任阮红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于昊诚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阅阮红林先生和昊诚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二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的任职资格,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和个人品质均符合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以及被全国股转中心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聘任。
二、《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1
本次董事会聘任于昊诚先生、张璇女士、李宏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旋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阅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三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的任职资格,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和个人品质均符合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以及被全国股转中心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聘任。
特此公告。
武汉昊诚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佳、王春鸿
2024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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