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诚锂电: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昊诚锂电资讯
2022-10-31 1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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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31















武汉昊诚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武汉昊诚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武汉昊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昊诚有限公司),武汉昊诚有限公司系由于力、阮红林、陈受新及夏
青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4 年 4 月 15 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
册号为 42011200003466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武汉昊诚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武汉昊诚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1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127612022561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3,690.00 万元,股份总数3,69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本公司属其他电池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锂亚、锂锰等一次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为锂-亚硫酰氯柱式电池、锂-二氧化锰柱式电池、锂-二氧化锰软包装电池、电池电容器 UPC。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2 年 7 月 15 日一届六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北京南都昊诚电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南都昊诚)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
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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