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6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73888 证券简称:西普尼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深圳西普尼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西普尼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经事后审查发现部分内容需要修改,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六)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期限: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0 日内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2、异议股东应当在此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或邮政快递寄送至公司(以邮政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将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
3、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身份资料(自然人提供经本人签字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署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
公告编号:2024-047
署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
(3)异议股东历次交易公司股票的完整交易流水单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4、若异议股东未按上述方式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将书面及电子申请材料提交至公司,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回购义务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七)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阳金
联系电话:0755-28480200
邮箱:liyangjin@hipine.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坑社区秀峰工业城 A3 栋 4/F 北座
三、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更正后:
1、回购期限: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0 日内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2、异议股东应当在此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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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或邮政快递寄送至公司(以邮政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将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
3、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身份资料(自然人提供经本人签字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署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署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
(3)异议股东历次交易公司股票的完整交易流水单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4、若异议股东未按上述方式在本次回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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