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2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73888 证券简称:西普尼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深圳西普尼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西普尼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考虑了股东长期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厂房租赁事宜,租赁价格为市场定价,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公司履行
公告编号:2024-008
的续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该事项在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确保资金安全。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损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董事会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中的募投项目、项目投资金额和具体投资计划符合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公告编号:2024-008
漏。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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