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1
公告编号:2024-111
证券代码:873886 证券简称:瑞红苏州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 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资金额度自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额度范围内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111
独立董事:张东生、黄学贤、王则斌
2024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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