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告编号:2024-092
证券代码:873886 证券简称:瑞红苏州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障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增加 1 亿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1 年)的理财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上述资金额度自第一届董事
公告编号:2024-092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可以在额度范围内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经营需要,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内部已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东生、黄学贤、王则斌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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