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瑞红苏州资讯
2024-04-12 07:44:4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瑞红苏州”)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信证券委派刘伟、庞海涛、张家端、田野、陈圣、廖宝锋、黄河、蒋阳八名成员对瑞红苏州进行发行上市的辅导工作,刘伟为辅导小组组长。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信证券作为瑞红苏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辅导机构,本期辅导时间为2024 年 1月 1日起至 2024 年3 月 31 日。
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开展了对瑞红苏州的第二期上市辅导工作。

根据瑞红苏州的实际情况,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核查瑞红苏州提交的书面文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查阅发行人所处相关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对瑞红苏州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
司经营情况,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
辅导小组采取督促自学以及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对瑞红苏州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等进行了证券、法规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梳理讨论目前上市过程中发行人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对发行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咨询解答;

2、会同会计师、律师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进一步梳理与核查,着重关注挂牌后至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完善公司治理;

3、关注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细分领域市场地位;

4、与发行人分享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动态及审核环境变化趋势。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发行人律师和会计师在中介机构协调会上同发行人梳理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同时对发行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咨询解答,并协助辅导机构核查发行人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进入辅导期以来,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辅导计划和实际的辅导进展情况,通过核查瑞红苏州提交的书面文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查阅发行人所处相关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方式,督促辅导对象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协助瑞红苏州建立和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针对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事项,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发行人律师、会计师持续为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建设性意见,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
系建设,督促公司按照上市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
目前辅导机构进一步完善发行人股东穿透核查工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瑞红苏州辅导小组辅导人员包括刘伟、庞海涛、张家端、田野、陈圣、廖宝锋、黄河、蒋阳,主要工作安排包括:

1、持续督促和引导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相关流程,关注执行情况并对执行效果进行分析,进一步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和流程。

2、将通过督促辅导对象自学等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培训工作,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上市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3、持续将与公开发行股票规则、证券市场动态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分发给辅导对象进行学习了解,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
4、落实在辅导过程中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