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0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73885 证券简称:国环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我们作为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3 月审阅报告》(XYZH/2024ZZAA2B0421)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所编制,公允反映公司 2024 年 1-3 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专项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信息披露新政策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24ZZAA2B0413)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公告编号:2024-037
所编制,公允反映公司对 2022 年及 2021 年年度报告增补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专项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新政策的影响鉴证报告》(XYZH/2024ZZAA2B0414)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所编制,公允反映公司 2022 年、2021年度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新政策的影响等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大庆、梅凤乔、顾科
2024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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