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3885 证券简称:国环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我们作为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XYZH/2024ZZAA2F0820)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所编制,公允反映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24ZZAA2B0403)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目前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
公告编号:2024-021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
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XYZH/2024ZZAA2F0821)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并遵守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大庆 梅凤乔 顾 科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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