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2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73885 证券简称:国环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 16 号中国化工大厦 1015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4 日以电话、书面通知
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骆建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云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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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400 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1600 万元用于无还本续贷,授信期限为 1 年。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公司委托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授信其中 1000 万元提供担保,另外 1000 万元为信用贷款。
公司董事长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董事长骆建明提供家庭无限连带责任;
2.董事长骆建明提供本人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一区 9 号楼 5 门
401 的房产;
3.董事长骆建明提供本人名下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水木兰亭花园 11 号楼三单元 341 房产。
公司关联人靳红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靳红提供本人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 7 号楼 7 幢 1906 的房产。
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为 5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授信期限为 1 年。公司委托北京国华文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以《北京北控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沥液处理系统采购合同》(合同编号:BH-JS-CG(HBSY)-2023-005)部分应收账款向北京国华文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并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公司了解上述反担保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申请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密云支行申请贷款额度 1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贷款期限及其他具体事项以我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所约定之条款为准。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拟采用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实际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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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批复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骆建明全权代表公司签署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 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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