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873883 证券简称:容大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容大减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
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并运
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等手段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机结合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公司增强主动信息披露意识,及时、完整、有效地披露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
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 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
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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