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3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3883 证券简称:容大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订了《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辅导机构为民生证券。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
称 “江苏证监局”)报送了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民生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江苏证监局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公司进入辅导阶段,辅导期自 2023年 12 月 29 日开始计算,辅导机构为民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1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两年财务数据,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分别为29,162,709.39 元及 25,060,187.22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分别为 34.14%、20.38%,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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