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普兰蒂: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斯普兰蒂资讯
2023-06-19 16: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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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19


证券代码:873871 证券简称:斯普兰蒂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苏州斯普兰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关迎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206,0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3,720,000)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15,778,000 股(含本数),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公开发行过程中,公司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2,058,00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 13 元/股。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拟用于年产新能源电池集成母排组件 400 万件、笔记本电脑触控传感器 936 万件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剩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关程序后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计划使用量,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股票作出限售安排。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1)其他事项说明

①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上市或将实施战略配售,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市场状况确定。

②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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