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46
证券代码:873870 证券简称:恒道医药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恒道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2 月 22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3 年 11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23 年 12 月 22 日,证监会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告编号:2024-046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陆兔林、鞠建明、郭佳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陆兔林、鞠建明、郭佳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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