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康枸杞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早康枸杞资讯
2023-01-18 18:19:2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1-18


关于早康枸杞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四楼)

二〇二三年一月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早康枸杞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早康枸杞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收悉。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国融证券”)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立即组织早康枸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早康枸杞”)、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就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就有关问题做出进一步核查。现公司、主办券商就《反馈意见》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1、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2、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体(加粗):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公开转让说明书原文

楷体(加粗):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

3、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财务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业务合规性。申报文件显示:(1)公司从事枸杞加工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2)子公司生物科技存在环保违规及冻干生产线超产能生产事项。(3)公司在天猫、京东、抖音、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直接进行产品的销售与推广。(4)子公司湖南杞康负责早康 MALL 电商平台的管理和运营,并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5)公司曾租赁余丁基地、花豹湾基地土地,余丁基地涉及部分基本农田,花豹湾基地规划用途无法明确。


请公司说明:(1)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方面的事故、投诉或纠纷,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被处罚的风险。(2)子公司生物科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背景、原因、合理性,涉及药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种类及名称,注册证的取得情况,生产、包装、运输、仓储等方面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3)生物科技环保违规、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生产事项是否已规范及规范方式,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风险,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报告期后是否存在利用冻干枸杞生产线加工其他种类制品的情形。(4)公司是否存在刷单、虚构评价等违规情形,营销或推广的相关信息或广告是否需要并已经办理广告发布审查、备案手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等情形,电商销售业务中是否存在消费者投诉、争议或潜在纠纷,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被处罚的风险。(5)公司是否涉及收集、储存、使用个人信息或数据,如涉及,请说明相关信息或数据来源、权属,收集、储存及使用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泄露用户信息、违规收集或使用用户信息、利用用户信息违规开展精准经销或其他侵犯用户权益的情形。(6)公司租赁余丁基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退租的时间及方式,规范方式及有效性;租赁花豹湾基地用途不明土地的情况。上述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退租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及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1)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方面的事故、投诉或纠纷,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检查及相应整改情况如下: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问题描述 整改情况

自治区市 榨汁车间洗手消毒处顶部墙皮脱 将榨汁车间洗手消毒处墙皮
场监督管 落。 脱落的地方重新装修、粉刷。

理厅委派 2022 年 3 查生产日期为 2020.7.15 枸杞原浆 经进行核对,将库管的收购
第三方上 月 (汁)的榨汁车间生产运行记录,未记 原料入库单标注鲜原料批

海普研检 录原料枸杞的批次。 次,便于后工序的溯源。

测中心 枸杞原浆(汁)关键控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