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东新视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推荐工作报告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
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2023年5月
目录
一、关于本次定向发行主体合法合规性的意见......3
二、关于发行人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4
三、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是否需要履行注册程序的意见......5四、关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及本次定向发行是否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的意见......6
五、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7
六、关于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8七、关于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
是否为持股平台的意见 ......10
八、关于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0
九、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1十、关于本次授权定向发行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性的意见(不适用)
......13
十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合法合规性及合理性的意见......14十二、关于认购协议等本次发行相关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7
十三、关于本次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9十四、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性的意
见......20
十五、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性的意见......20十六、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内控及管理制度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23十七、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完成新增股票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情
形的意见......24十八、关于非现金资产认购/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合法合规性的意
见(不适用) ......25
十九、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对发行人影响的意见......25
二十、关于本次定向发行聘请第三方的意见......29
二十一、主办券商认为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29
二十二、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的推荐结论 ......30
一、关于本次定向发行主体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一)发行人是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九条的规定的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九条规定,“发行人定向发行应当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合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发行对象等方面的规定。发行人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者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情形的,应当在相关情形已经解除或者消除影响后进行定向发行。”
广东新视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野”、“发行人”、“公司”)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明晰了各机构职责和议事规则,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从而在制度基础上能够有效地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发行人治理规范,合法规范经营,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周小玲、王露共2名自然人投资者,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自挂牌以来的定期报告、科目余额表等财务资料、征信报告以及公司出具的相关声明,发行人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者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的情形。
综上,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发行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九条的规定的意见。
(二)关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规定:“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相关情形消除前不得实施股票发行。”
主办券商查询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无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九条规定,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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