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9
公告编号:2023-102
证券代码:873862 证券简称:兴洋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杨彦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1-9 月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为确保投资者可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截止日(2023 年 6 月 30 日)后的财务状
况,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 2023 年 1-9 月财务报表,并聘请立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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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32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目的,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内部
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F1131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兴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目的,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3]第 ZF11317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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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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