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好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嘉好股份资讯
2024-07-15 17: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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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5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3853 证券简称:嘉好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9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贵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2 人。

监事王大鹏因特殊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并购业绩超预期奖励条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 6 月 11 日,收购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宝科

公告编号:2024-027

技”)与史云霓、侯思静、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好股份”)、太仓嘉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实业”)共同签署了《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仓嘉好实业有限公司及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盈利承诺及补偿义务方为史云霓、侯思静,太仓实业为盈利承诺及补偿的考核主体,太仓实业和嘉好股份为《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签署方。

在《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各方对于业绩超预期奖励相关条款做了约定,具体如下:

(1)实施奖励的先决条件

盈利承诺期届满后,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的情形下,硅宝科技不可撤销地同意太仓实业或嘉好股份对由史云霓确认的太仓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及其他员工进行现金奖励:根据太仓实业《审计报告》,太仓实业在盈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10%。

各方进一步同意,基于硅宝科技与史云霓、侯思静、太仓实业、嘉好股份共同签署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史云霓、侯思静关于太仓嘉好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第 12.2 条约定,超额利润(指太仓实业在盈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10%的部分)可用于优先抵扣史云霓和侯思静应承担的或有损失赔偿款项。为免疑义,在已发生超额利润用于抵扣或有损失赔偿款项的情形下,则前款约定的“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10%”指“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减去依据《收购协议》第 12.2 条项下超额利润已实际抵扣史云霓和侯思静应承担的或有损失赔偿款项,其剩余实际净利润金额仍超过了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10%”。

(2)奖励的具体实施

如已满足奖励实施的先决条件,硅宝科技不可撤销地同意太仓实业或嘉好股份将等值于太仓实业累计实际净利润超出累计承诺净利润 10%以上部分的 50%的金额,对应的计算公式为:奖励的部分=[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收购协议》第 12.2 条项下超额利润已实际抵扣史云霓和侯思静应承担的或有损失赔偿款项-(累计承诺净利润*1.1)]*0.5(但最高不超过本次股权转让的交

公告编号:2024-027

易总额的 20%,亦不得超过太仓实业模拟合并报表所载盈利承诺期内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总和)用作对由史云霓确认的太仓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及其他员工的奖励。太仓实业或嘉好股份(硅宝科技应促使太仓实业或嘉好股份)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 3 个月内实施完毕前述奖励。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监事张贵军、谢咏冬需执行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无关联监事不足全体监事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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