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16
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年 12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
提名魏美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因原董事程光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魏美玲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魏美玲,女,198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深圳市鑫宇光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总帐会计;2012 年 12 月至 2018
年 4 月,先后任河南省鑫宇光实业有限公司与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18 年 5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经理;2022 年 7
月起任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表。
公告编号:2022-010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人员任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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