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派普”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优派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方法
1、取得并查询公司募集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相关资料、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2、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可转债发行方案、可转债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是否相符。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2023 年 1 月 1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3〕102 号)。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10,500,000 元,发行债券总数量为 10.5 万张,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10,5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 000011
号)审验。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可转债初始登记,定向
发行可转债于 2023 年 4 月 7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的可转债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设立了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东吴证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缴存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账号:38050188000264403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且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完成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完成验资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一 募集资金总额 10,500,000.00
加:银行利息净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等) 1,258.34
二 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501,258.34
三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10,501,258.34
其中:支付供应商货款(采购原材料) 10,501,258.34
四 截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0.00
综上所述,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后,公司严格按照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四、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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