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8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3817 证券简称:优派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贷款情况
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无还本续贷”方式获得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10,000,000 元,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大鸣、孙瀚中、子公司青岛优派普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关联方青岛弘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克力无偿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和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资产抵押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公司实际申请的授信额度未超过 2024 年拟申请授信额度金额的,无需另行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办理授信过程中,除信用保证外,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为相关授信进行抵押,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
公告编号:2024-014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预计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续贷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三)《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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