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56
证券代码:873817 证券简称:优派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
理》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2023 年 1 月 1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3〕102 号)。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10,500,000 元,发行债券总数量为 10.5 万张,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10,5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 000011 号)审验。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可转债初始登
记,定向发行可转债于 2023 年 4 月 7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告编号:2023-056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的可转债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设立了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东吴证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缴存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账号:38050188000264403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且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完成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完成验资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完成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主办券商东吴证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2023 年 5 月 1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公告编号:2023-056
一 募集资金总额 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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