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2
公告编号:2023-050
证券代码:873817 证券简称:优派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青岛优派普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股票完成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非交易过户概况
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青岛优派普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优派普合伙”)因各合伙人个人原因无意继续经营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同意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优派普合伙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完成工商注销,并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600,000 股的股票
(占比为 17.4442%)以非交易过户方式承继给其 11 位合伙人。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青岛优派普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注销及持有股票拟进行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8)和《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投资者业务指南》、《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实施细则》 等规定,合伙企业因组织终止需办理证券过户的,比照法人终止所涉证券过户业务办理,由申请人直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办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办理了上述
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收到其出具的《批量非交易过户
确认明细》。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后,各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2023-050
过户前 过户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有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比例
(股) (%) (股) (%)
优派普合伙 8,600,000 17.4442% 0 0
孙大鸣 19,200,000 38.9452% 20,600,000 41.7850%
张磊 0 0 600,000 1.2170%
林松 0 0 800,000 1.6227%
孙百鸣 0 0 600,000 1.2170%
刘嘉琪 0 0 600,000 1.2170%
牛福娟 0 0 400,000 0.8114%
笪新亚 0 0 600,000 1.2170%
刘灿 0 0 500,000 1.0142%
梁涛 0 0 300,000 0.6085%
青岛中普舫瀛股权
投资企业(有限合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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