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73815 证券简称:旭域股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
称“解释 16 号”)。根据解释 16 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
产。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 2022 年 1 月 1 日相关
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1 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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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对 2022 年 1 月 1 日及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首次执行该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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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成果,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可比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无需要调整数。
七、备查文件目录
1、《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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