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7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73815 证券简称:旭域股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2 月 7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世欣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中,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邹义、刘莉、陈刚
2024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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