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3808 证券简称:永超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以及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追加 3,000万元人民币(含)(该额度含公司以前年度购买尚未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即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含)。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
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以及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含)(该额度含公司以前年度购买尚未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授权财务总监具体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的有关事项。
公告编号:2024-042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拟追加 3,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即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含),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期限不变,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即 2024 年 4 月 2 日至 2025 年 4 月 1 日)。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东文、于坤、方显仓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增加到 5,000 万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选取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不可控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
公告编号:2024-042
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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