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73808 证券简称:永超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洪晓冬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367,369 股,占公司股本的 28.998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洪晓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497,236 股,占公司股本的 16.574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阮志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266,304 股,占公司股本的 3.23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葛洲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524股,占公司股本的 0.05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余东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于坤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43
提名方显仓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刘桂海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7,853股,占公司股本的 0.785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缪燕素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期限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阅《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
公告编号:2024-043
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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