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3
证券代码:873808 证券简称:永超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违规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 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1)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该议事规则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股东大会提案、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决议的执行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
(2)董事会
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议事规则明确了公司董事的职权和义务、董事会的职权和义务、董事长的职权和义务、董事会的召集与通知、董事会会议与记录等,保证了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另外公司还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及独立董事的聘任、职权和义务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董事会决策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3)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主席职权、监事会会议、会议召集与通知、决议与记录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规范了监事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及议事程序,明确了监事会的职责权限,保证了监事会职权的依法独立行使,提高了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水平。
(4)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该制度对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职权、责任与义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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