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华鸿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鸿科技资讯
2024-05-22 15: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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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2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73804 证券简称:华鸿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拟聘任的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32

2、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察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拟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孔庆斌、孟繁荣、胡振雷
202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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