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873804 证券简称:华鸿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联交易,公司应当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 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超过3000大会审议并披露;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 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预计总金额的,超出金额超过 100 万元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10%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
及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
易,应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十七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总资产 30%的担保;
(六)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规章的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其他 份转让公司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
对外担保。 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
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
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
前款第(一)、(三)、(四)项的规定。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住所地或便于更多股东参加的地点。 住所地或便于更多股东参加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提供通讯或其他方式为 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 便于股东参加。
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九十七条: 第九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 报告。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 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
行董事职务。 行董事职务,待选出新任董事后,辞职生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 效。
告送达董事会并经股东大会同意时生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
效。 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 0 三条: 第一百 0 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其中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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