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3803 证券简称:瀚江新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成都瀚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保障成都瀚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稳定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根 2024 年度资金预测结果,2024年度内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公司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取得相关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视实际经营需要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各类贷款、项目融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各种贷款。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在办理授信过程中,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控人或关联方信用担保、担保公司担保、用公司资产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用公司资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等;也可以在征得第
公告编号:2024-014
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办理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或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保证、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用于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公司资产范围包括公司土地使用权、房产及知识产权、设备等。
上述事项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二、申请银行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金融机构授信的贷款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成都瀚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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