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0
紫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 311-1 号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2023 年 7 月 7 日
声 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 录
一、 基本信息 ...... 4
二、 发行计划 ......11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20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21
五、 其他重要事项 ...... 23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24
七、 中介机构信息 ...... 25
八、 有关声明 ...... 27
九、 备查文件 ...... 38
释 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申请人、发行人、紫泉能 指 紫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源
上海敬道投资 指 上海敬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合益投资 指 南京金合益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敬道投资 指 南京敬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定向发行 指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600 万股(含 600 万股)
公司股票的行为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 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指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紫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指 《紫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3 月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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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